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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联通失误开通上网服务为用户返还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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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蜀道,女皇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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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09:2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6日,青川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资费消费纠纷,运营商返还消费者话费16元。

  去年12月1日,青川联通公司在青川明欣广场开展买手机送话费活动,消费者马某付现金300元购得“蓝极星”手机一部,并与该公司签订套餐服务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当月返话费至消费者指定账户上30元,次月起每月返话费20元;送话费共计510元。马某在3月底发现此手机已欠费停机无法使用,遂存入20元,可拨打电话时还是提示已欠费停机。马某找到经销商,答复是让其拨打10011查询。由于马某年龄大,听力较差,多次拨打10011查询都未听清提示操作语音。在此无奈的情况下,26日,马某夫妇投诉到青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委会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调取了马某消费清单,由于消费者年龄大,操作时存在失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上网业务,造成资费消费完结致使其手机停机。

  经调解,青川联通公司鉴于消费者年龄偏大,主观上无故意开通上网业务,主动退还消费者马某手机上网费16元并当即存入消费者马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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