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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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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蜀道,女皇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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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08:5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3月2日,《广元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该办法将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纳入了举报奖励范围。凡举报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属实的,按照举报分级和货值金额实行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不低于300元,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这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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