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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差别收费的区域划分
根据城区道路的具体交通情况,目前实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收费的区域分为三类:
1、一类区域:3个(含区域边界道路)
(1)东坝城区:嘉陵路南、嘉陵路北段、育才路、滨河北路、古堰路东西两侧人行道、苴国路恒星城路段人行道、利州广场周边人行道、东苑路两侧人行道。
(2)嘉陵城区:新华街 、小西街、东街、大西街、政府街 、井巷子、海壕街、良友街、打铁街。
2、二类区域:3个(含区域边界道路)
(1)东坝城区:商业街、人民路南段、莲花路东段 、莲花路西段、绵谷路东段、绵谷路西段、利东街、文化路、苴国路人行道。
(2)南河城区:郑州路东段、郑州路西段、广州路北段 、广州路南段、敬国路西段、武汉路、天成路南段、西安路、滨河南路。
(3)嘉陵片区:望江路南段、望江路北段、古渡路、三树巷、栖凤路、上壕街。
3、三类区域:4个(含区域边界道路,但不含一类区域边界道路)。
(1)嘉陵片区:东山街、烟波街
(2)东坝片区:兴安路、利州东路人行道、金桂街、河阳路、绵谷路延伸段、建联街、财丰街、粮丰街、广博街南段、东坝变电北侧路段、建联街、利东街、建联街之间东西走向无名街道三条、电信公司北侧无名街道、巨洋酒店停车场、万育街。
(3)南河片区:成都路、滨江南路、南环路接官亭路段、南京路西段。
(4)上西片区:金轮路、国粮街、金江街 、江潭街、中兴街、则天路北段。
今后根据交通组织管理、市政建设的需要,须对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差别收费区域及标准进行调整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应提出申请,由市物价局和相关部门会商后以文件形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差别收费停车泊位的确定
城区范围内具体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点和泊位数,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及周边停车场(库)的使用情况,在区域规划的总泊位数内确定,并向市物价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差别收费的停车时段和收费标准
实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收费分为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白天指当日7:00至22:00,夜间指22:00至次日7:00。根据《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机动车临时占道差别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
1、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城区各机动车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起价2元/2小时以内,2小时以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下同);二类区域起价2元/2小时以内,2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三类区域起价2元/次。
2、免费停车的规定
在同一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15分钟以后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夜间22点至次日7点免收停车费标准。以上车型划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四、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实行核准制
市停管办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广元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许可证》向市物价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领取《收费许可证》,按《收费许可证》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市物价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做好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工作
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场(点)应按规定做好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准确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差别收费的不同区域,其标价牌应有明显区别。广元市城区以外其他区(县)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由当地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参照《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区域、类别发生变化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物价部门、规划建设部门重新公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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