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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区部分路段禁止机动三轮行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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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1:59: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等6部门联合发出通告,从即日起,市区部分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户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机动(电动)三轮车行驶。“禁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区交通堵塞,但是究竟市区那些路段全天禁行?违令后又如何处理?对此,笔者专门采访了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

  市区机动三轮禁行路段
  今年“禁令”范围和实施时间与往年“禁令”有所变化,原因是由于行政区域扩大和调整,对原“禁令”中涉及到的部分行政区名称现进行更正。按照市公安局等6部门发布的“禁令”通告,2012年6月中旬起,市城区东至红星公园、下西至袁家坝路口、上西至宝成铁路线、南至南山脚、北至将军桥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户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机动(电动)三轮车行驶。目前,各方面的工作已经就绪,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实施。

  “禁令”施行后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据悉,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为加强对机动(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切实落实6部门“禁令”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方面:一是从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设点查车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对违法进入“禁令”范围的机动(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强管理,同时还将大力加强夜间巡逻管理。二是从即日起各部门印制宣传单张发放到街道、社区,未禁路段执勤民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对机动(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员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三是从即日起执勤民警对违法进入“禁令”范围内的禁行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驾驶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执勤民警也将依法进行处罚。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或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在处罚时一律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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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法进入“禁令”范围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办法》第90、34条规定,处50至100元罚款。

  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1款规定,处2000以上5000以下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拼装或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和扣留车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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