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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阶梯电价7月起全国正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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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4:3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4日消息,今日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京表示,酝酿四年之久的阶梯电价,将于7月1日起试行。这是发改委首次给出阶梯电价实施的确定时间,此前外界曾传闻实施时间将被推迟。同时,发改委针对此前听证会举行中,提出的第一档电价偏低等问题,一一回应。

  5月以来,各地关于阶梯电价听证会陆续召开。截止目前,除了新疆西藏以外,29省市都已完成。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进展总体顺利;听证会以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6月中旬后,各地方案将陆续出台。

  外界对阶梯电价质疑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四是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此外,还涉及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

  第一档电价标准调高
  今日,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代表总体是赞成阶梯电价的;对于合理但暂不具有实施条件的意见,会以后逐步改进。对于公众质疑最多的第一档电价偏低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各地完善后的方案中,第一档电价覆盖率都超过80%,部分地区达到90%以上。此前,第一档标准的设计初衷是覆盖80%家庭。完善后的方案中,第一档标准最高的是上海,为260度/月,最低的省市也在150度/月左右,均比之前方案有提高。但地区城乡差异问题,还是一时难以解决。同时,发改委方面承诺,未来第一档电量标准会有动态调整机制;如果西部地区用电增长快,会相应调整一档标准。

  发改委称将加强监管增收部分
  对于公众质疑的电价增收部分用途,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做出解释,称考虑到电表改造等增加成本,电网公司并不会增加多少收入;其中广东地区会有增收,但甘肃等西部地区会有亏损。发改委表示,各地将加大一户一表改造力度,且电表改造不收费,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三年内要全部改造到位。不过,发改委也表示,现在不增加收入,但不意味未来电网公司收入不增加,发改委会对将来可能的增收部分加强监管。

  阶梯电价实施后,电费抄表周期是否要改进的问题,发改委也做出解释。相关负责人表示,试行中部分地方会按两个月为周期抄表,也有地区会按季节、年为周期;因为是试行阶段,各地可以尝试多种周期。对于不少居民提出的以年为周期方案,发改委方面表示,此举可以保证家庭每年能享受到更多第一档低价电;但弊端在于,节能减排效果会打折扣,因为当前政策是鼓励家庭在用电高峰时节约用电的。

  对外界质疑,居民用电只占国内总用电量12%左右,执行阶梯电价对节能效果有限。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占更大份额的工业和商业用电,节能减排已在推行中,早在2004年就对就电解铝等八个高耗能行业,实施了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实施后,下一步发改委还计划对自来水、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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