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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5.16”温州商场火灾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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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蜀道,女皇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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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14:0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为“5.16”温州商场火灾事故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经广元市司法局研究,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满足“5.16”火灾事故受灾经营户、经营房和住房业主法律援助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5.16”火灾中的受灾经营户、经营房和住房业主
  二.服务内容
  对请求火灾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受灾经营房业主和经营户给予咨询、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服务措施
  (一)对“5.16”火灾受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作经济状况审查,申请人只需出示有关身份证明,即可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

  (二)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聘任的法律援助首席律师和市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团,为受灾群众提供严谨细致地法律服务。
  (三)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业务工作中发现有“5.16”温州商场火灾事故受灾户需求法律援助时,可以先行受理,并于受理后当日将当事人的有关案件材料转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发指派函和其他相关手续。
  (四)受灾群众可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火灾善后处理的相关法律事宜,专业律师将提供详尽准确地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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