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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息] 少数民族旅行12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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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蜀道,女皇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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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0:4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少数民族的礼俗禁忌代表着民族宗教文化和文明习惯。旅游者到了民族地区,如果对民族礼俗禁忌略知一二,就可以避免麻烦,减少误会,使你旅途更顺利。

  一、不能随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头和头饰。

  二、进傣族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鞋。

  三、在傣家竹楼留宿,头的方向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而要把脚向着主人房门,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

  四、别人给你盛饭,应双手接;你给别人盛饭菜,不能盛满,也不能只添一勺。

  五、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忌谈猪肉。忌说"肥"字,一般是用"壮"代替"肥"。

  六、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

  七、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

  八、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

  九、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

  十、不能用筷子敲碗、打猫狗。

  十一、禁止在家中谈论性方面的话题。

  十二、不许背靠神位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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